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依据《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研发机构工作坚持自愿申报、企业主体责任原则。企业须出具真实性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企业研发机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企业研发机构的建立和任务
第五条 企业研发机构是企业设立的具有自主研究开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是从事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展技术开发、工艺开发、产品开发以及有关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是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与其他企业或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第六条 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或者收购等多种途径自建研发机构。对暂不具备自建条件的,可共建研发机构。
自建研发机构指企业在省内自办或由企业出资与外单位合办、原则上在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内设研发机构。
共建研发机构指企业暂不具备独立建设研发机构条件,利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单位或大中型企业研发场所、研发人员、研发设备,通过合作或委托等方式,为本企业进行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研究开发的研发机构。
第七条 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为企业研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用高新技术对企业的传统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升;对企业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
(二)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为企业培训急需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
(三)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研发、设计、试验、测试等服务。
第三章 认定和升级
第八条 企业研发机构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未开通前暂行纸质申报。企业可随时申报,认定单位随时受理、集中办理。
第九条 认定条件:
企业研发机构要符合“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项目”的要求,分为自建和共建两种类型,A、B、C三级。
(一)自建研发机构条件:
认定条件应符合下表规定的各项条件(企业划型标准详见申报书填表说明)
自建研发机构认定条件一览表
企业规模 认定条件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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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 人员(人) |
A级 |
60(含)以上 |
20(含)以上 |
10(含)以上 |
B级 |
40(含)以上 |
10(含)以上 |
5(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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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20(含)以上 |
5(含)以上 |
5(含)以上 |
|
研发仪器 设备原值 (万元) |
A级 |
1000(含)以上 |
200(含)以上 |
50(含)以上 |
B级 |
500(含)以上 |
100(含)以上 |
30(含)以上 |
|
C级 |
200(含)以上 |
50(含)以上 |
15(含)以上 |
|
研发经费 占比(%) |
A级 |
0.8(含)以上 或不低于800万元 |
1(含)以上 或不低于200万元 |
1.2(含)以上 或不低于50万元 |
B级 |
0.5(含)以上 或不低于500万元 |
0.7(含)以上 或不低于150万元 |
0.8(含)以上 或不低于30万元 |
|
C级 |
0.5(含)以上 或不低于500万元 |
0.5(含)以上 或不低于100万元 |
0.5(含)以上 或不低于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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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项目 |
不少于2项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的在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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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场地 |
有不少于30㎡的研发场地 |
(二)共建研发机构条件:
(1)企业应与委托或依托共建单位签订了项目合作研发协议,且协议期限不少于3年并在有效期内;
(2)申报年度至少有1项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的合作研发项目;
(3)共建研发机构原则上认定级别最高不超过B级。
第十条 认定程序:
(1)申报。企业按第九条规定对研发机构进行符合性评价,对符合要求的研发机构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申请须提交《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并逐级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材料要求齐全、规范、真实、有效。
(2)认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育认定工作。委托机构依据认定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名单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分批次公布,统一核发“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证书”。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网上查询系统。
第十一条 市(含辛集、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认定、升级B、C级企业研发机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认定C级企业研发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可以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开展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升级。
认定程序参照第十条执行。市(含辛集、定州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培育认定工作。
市(含辛集、定州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有关行业协会须及时将认定升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名单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二条 符合第九条有关级别条件的研发机构可申请升级。升级流程按照第十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的目标任务,各市(含定州、辛集市)2018、2019、2020年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分别须达到25%、28%、30%。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规模以上制造业工业企业数量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企业数量为准。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7月和次年1月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网上申报系统开通后,已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须于每年5月底前更新《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企业主要信息变更时应在该表中及时更新。
更名的企业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和新营业执照重新办理证书。
第十五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抽查。
第十六条 委托机构在研发机构的认定、抽查过程中须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委托机构在研发机构认定、抽查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刻终止委托合同,收回委托项目资金,取消其研发机构工作的委托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对抽查不合格和已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撤销其企业研发机构资格并在网上公布,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失信名单。企业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第五章 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 《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明确要求申请技术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的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建有研发机构。
第十九条 开展企业研发机构的认定、升级等工作中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附件
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申请企业: (盖章)
申请时间: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制
填表说明
1、本认定申请表由申报单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无此内容则填“无”,若内容较多,可另行打印附页。
2、表中数据没有特殊标明的填上一年度的年度数据,获得的奖励情况截止申报时间前、有效期内的均可填报。
3、栏目说明:
企业名称:需填写全称,应与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一致。
企业规模: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划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备注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大、中、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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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报。
共建单位基本情况:仅申请共建研发机构的企业填报,共建单位超过一家的,需列明每家共建单位情况。单位类型指1.高校;2.科研事业单位;3.产业(技术)研究院;4.技术研发类企业;5.大中型企业;6.其他(填具体名称)。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指研发机构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值,包含购置的用于研发的软件开发工具的原值。
技术水平:1.国际领先;2.国际先进;3.国内领先;4.国内先进;5.省内领先;6.省内先进;7.其他。
项目来源:1.国家科技项目;2.省级科技项目;3.市级科技项目;4.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5.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6.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7.其他研发项目。
技术来源:1.自主研发;2.合作研发;3.引进消化再创新。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上一年度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数量:指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团体、地方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不计入。标准类别:1.国际标准;2.国家标准;3.行业标准;4.团体标准;5.地方标准
品牌类别:1.中国驰名商标;2.省著名商标;3.省名牌产品;4.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5.其他(填具体名称)。
声 明
一、本企业自愿申报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
二、本企业愿意遵守《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本企业承诺所填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平方米、台、项、%
企业基 本情况 |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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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市 县(市、区、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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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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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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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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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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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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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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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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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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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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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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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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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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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科技型中小企业 |
□是 □否 |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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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单位基本情况 |
共建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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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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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 发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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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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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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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基本情况 |
研发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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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自建 □共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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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级别 |
□A □B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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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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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或复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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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认定条件 |
场地 |
研发场地 总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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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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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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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科研仪器 设备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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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研发人员 |
中级及以上职称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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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
研发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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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 |
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
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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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在研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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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主要在研 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技术水平 |
技术来源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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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 新情况 |
新产品 |
新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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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产品 |
产品名称 |
技术水平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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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 识产权 |
申报年度 发明专利申请 受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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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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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的 主要发明专利 |
专利名称 |
申请号 |
拥有的核心发明专利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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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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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标准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颁布年 |
主持或参与 |
标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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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名称 |
类别 |
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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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奖励 |
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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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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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一、自建研发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关于设立研发机构的文件: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企业文件、部门批复等。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3、研发经费: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财务盖章的研发费用归集表。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4、研发场地图片
5、研发设备信息表
6、研发人员信息表
7、在研项目:公司内部立项文件(应包含项目立项理由、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技术方案、组织管理、进度安排、考核目标、经费预算等);签订的项目任务书或协议或合同;列入政府有关部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计划的通知。三者均可。
年度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
财务盖章: 单位:万元
科目
累计发生 额
研发项目编号 |
项目1 |
项目2 |
项目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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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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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人员人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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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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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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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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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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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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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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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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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境内的外部研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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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内、外部)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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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填报人签字: 日 期:
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说明: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研发设备信息表
申报企业盖章(或财务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购置时间 |
发票号码 |
使用地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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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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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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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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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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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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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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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报日期:
研发人员信息表
申报企业盖章:
序 号 |
姓 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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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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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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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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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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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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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填表人: 填报日期:
二、共建研发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共建或合作协议
3、研发经费:研发经费的协议、拨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4、在研项目:委托共建单位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
附件
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新产品(技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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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归口行业 |
见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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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
注明属于哪个新兴产业,见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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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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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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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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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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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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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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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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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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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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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试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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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技术水平 |
○国际空白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空白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省内空白 ○省内领先(请选择其中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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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自主研发 □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项目协作单位: □引进消化再创新 引进产品(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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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效益(万元)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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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万元) |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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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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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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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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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汇 |
|
自 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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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国家、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计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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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发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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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历 |
现从事专业 |
工作单位 |
研发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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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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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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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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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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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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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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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产品(技术)归口行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纺织、冶金、化工、食品、轻工、
建材。2、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
新材料、新能源汽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