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北 省 食 品 行 业 信 息
2026年第四期 (总208期)
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 2026年10月28日
经济运行
2026年1-9月份河北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河北省规模以上食品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累计增长6.5%,占全省工业的8.2%。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长8.3%;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长17.0%;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同比下降3.6%;烟草制品业同比增长3.8%。
销售产值同比增长6.3%,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长5.5%;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长8.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同比下降1.4%;烟草制品业同比增长12%。
河北省食品工业1-8月份经济效益情况:
1-8月份全省规模以上食品行业企业1425家,实现营业收入2824.32亿元,同比增长5.6%,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的8.33%;营业成本为2360.7亿元,同比增长6.5%;实现利润总额112.46亿元,同比增长3%,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的12.26%。
在入统的33种产品中,1-9月份有20种产品为正增长,占统计品种的60.61%,精制食用植物油、酱油、糖果、营养保健食品、白酒、啤酒、葡萄酒、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蛋白饮料、婴幼儿配方乳粉、冷冻蔬菜、果蔬汁类饮料等13种产品为负增长。
1-9月份主要产品产量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月产量 |
同比增长% |
累计产量 |
累计增长% |
|
食品添加剂 |
万吨 |
7.20 |
31.4 |
65.69 |
22.6 |
|
鲜、冷藏肉 |
万吨 |
31.97 |
22.7 |
270.96 |
21.8 |
|
味精 |
万吨 |
0.13 |
9.8 |
1.12 |
18.6 |
|
熟肉制品 |
万吨 |
1.40 |
7.50 |
11.73 |
17.1 |
|
冻肉 |
万吨 |
5.10 |
22.7 |
40.91 |
16.6 |
|
大米 |
万吨 |
6.43 |
-5.1 |
49.32 |
11.0 |
|
食醋 |
万吨 |
0.50 |
7.60 |
4.33 |
10.6 |
|
成品糖 |
万吨 |
4.97 |
-19.9 |
37.34 |
10.3 |
|
乳制品 |
万吨 |
33.68 |
7.5 |
266.76 |
9.9 |
|
液体乳 |
万吨 |
32.90 |
7.0 |
255.83 |
10.1 |
|
固体及半固体乳制品 |
万吨 |
0.77 |
34.9 |
10.93 |
4.6 |
|
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 |
万吨 |
0.26 |
13.3 |
2.46 |
-11.5 |
|
其中:乳粉 |
万吨 |
0.70 |
32.4 |
10.28 |
2.8 |
|
罐头 |
万吨 |
2.30 |
10.8 |
14.45 |
9.0 |
|
膨化食品 |
万吨 |
1.40 |
-11.4 |
12.15 |
7.60 |
|
速冻食品 |
万吨 |
2.0 |
14.4 |
14.23 |
7.4 |
|
速冻米面食品 |
万吨 |
0.39 |
-5.6 |
2.94 |
16.0 |
|
冷冻水产品 |
万吨 |
0.42 |
-5.8 |
2.68 |
6.20 |
|
小麦粉 |
万吨 |
122.42 |
0.4 |
994.71 |
3.5 |
|
方便面 |
万吨 |
4.60 |
6.3 |
32.99 |
3.3 |
|
焙烤松脆食品 |
万吨 |
0.10 |
23.6 |
0.95 |
0.5 |
|
卷烟 |
亿支 |
83.25 |
32.6 |
655.12 |
0.1 |
|
发酵酒精(折96度,商品量) |
万千升 |
0.00 |
0.00 |
0.00 |
0.00 |
|
冷冻蔬菜 |
万吨 |
5.0 |
-3.6 |
19.40 |
-1.9 0 |
|
精制食用植物油 |
万吨 |
26.42 |
0.7 |
207.27 |
-3.9 |
|
饮料 |
万吨 |
52.70 |
1.7 |
517.21 |
-5.7 |
|
其中:碳酸型饮料 |
万吨 |
7.46 |
-23.2 |
65.34 |
-5.4 |
|
包装饮用水 |
万吨 |
17.40 |
9.2 |
207.17 |
-11.5 |
|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
万吨 |
4.80 |
-18.7 |
46.56 |
-5.1 |
|
蛋白饮料 |
万吨 |
14.39 |
-1.5 |
102.72 |
-3.7 |
|
酱油 |
万吨 |
0.21 |
3.1 |
1.52 |
-6.8 |
|
糖果 |
万吨 |
0.39 |
-9.5 |
2.87 |
-8.1 |
|
营养、保健食品 |
万吨 |
0.05 |
23.70 |
0.36 |
-21.8 |
|
饮料酒 |
万千升 |
12.76 |
-35.7 |
147.43 |
-42.9 |
|
其中:白酒(折65度,商品量) |
万千升 |
1.13 |
28.3 |
8.94 |
-6.2 |
|
啤酒 |
万千升 |
11.51 |
-39.0 |
137.61 |
-44.4 |
|
葡萄酒 |
万千升 |
0.13 |
7.0 |
0.87 |
-1.2 |
行业动态
河北省白酒评委换届活动在邯郸武安举办
由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主办、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河北省白酒评委换届活动于 2026 年 8 月 10—13 日在河北邯郸东太行晨曦酒店举办。来自全省31家企业从事白酒品评的工作者参加换届活动。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吴龙妹、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鹏亮为活动开幕式致辞;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张秋生宣读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26)17号文件,依次颁发了河北省技术能手、竞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证书,杨芳、李继颖、王金萍等 24 名来自全省各白酒企业的技术精英分获竞赛荣誉;活动中专题技术分享研讨、系统化品评实训、理论与实操考核、评委换届遴选于一体,丛台酒业作为协办单位,持续发挥龙头酒企产业引领作用,多年持续承担全省白酒人才培育、技术交流活动保障工作,依托自身研发平台、专业技术团队为本次换届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撑。
本次活动特邀请四川省川酿酿酒研究院总工黄志瑜全程开展技术授课、品评培训与考核指导;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白酒评委杨军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特邀白酒评委武光路等省内行业专家共同参与教学、考核组织工作。
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杨军山围绕《Z 时代消费洞察与酒饮产业年轻化创新研讨》剖析了白酒市场创新路径;四川省川酿酿酒研究院总工黄志瑜围绕酒体底层逻辑开展《酒体品质内在因素研讨》专业授课;并由黄志瑜总工带领陆续开展白酒品评实操培训,统一全省品评标尺、校准感官判定标准。
本次白酒评委换届活动组织精细化、内容体系完整,兼具行业交流高度与专业实操深度。外部专家与省内技术大咖联合授课培训,理论研讨与多轮实操实训相结合,配套标准化闭卷考核,全方位检验、提升全省白酒品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顺利完成新一届省级白酒评委遴选工作,进一步完善河北省白酒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库。活动还统一了全省白酒感官评价标准,围绕年轻化消费、酒体品质提升等行业关键课题形成交流共识,为挖掘河北白酒本土风味特色、稳定产品质量、推动工艺创新储备优质专业人才,持续建强冀酒品评人才队伍,引导全省白酒技术从业者坚守匠心、精进技艺,共同擦亮河北白酒区域品牌,推动燕赵酿酒产业持续提质培优、再创新的发展业绩。
河北省食协会长、邢台市政协委员王康乐为食品产业发展建言
8月24日,在邢台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经济一组讨论时,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会长王康乐政协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邢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石磊参加讨论会,邢台市市领导郑更须参加。他们与委员们互动交流、逐一回应,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加快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石磊代市长指出,刚刚闭幕的邢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邢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希望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等独特优势,在推动邢台综合实力实现跨越提升中发挥更大作用。要持续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瞄准主导产业不动摇,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持续助力大健康产业提档升级,发挥食品加工产业优势,强化科技赋能,做优产品品牌,加快推动传统食品工业向大健康产业发展。要持续助力消费扩容提质,紧扣“泉城、古城、自行车之城”建设,打好“五张牌”,打造消费新场景、拓展消费新空间,持续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
8月28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宏任出席大会并致辞,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沈篪代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副会长王琪作《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章程》修改说明。大会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勇主持。
本次大会,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食品企业的700多名会员代表进行了换届选举:沈篪当选为新任会长,王琪、马勇、丁志尚、万守朋、王楠波、朱长学、刘明芳、米谷、许如庆、许敏青、杨君敏、宋玉梅、张学武、陈先保、周洪江、孟祥胜、赵文君、徐克、胡雄光、段盛林、姚进、高明作、涂长明、翟鹏贵等24人当选为副会长,马勇(兼任)当选为秘书长。会议回顾了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总结了行业发展成果、研判产业发展大势、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为我国食品工业凝心聚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食品工业是贯穿一二三产业的万亿级支柱产业,是守护亿万群众美好生活的民生根基,更是彰显国家产业实力、承载中华饮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保障食品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既是稳就业、稳增长、稳民生的核心抓手,也是践行大食物观、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食品工业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实现了质量、规模、效益全面升级:产业规模持续扩容,产业链供应链不断完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质量安全体系日趋完善、标准制修订接轨国际。形成了门类齐全、体系完善、协同发展的现代化食品产业体系,并且深度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有效带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拉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增值,为国民经济稳健增长提供坚实支撑。更令人鼓舞的是,中华传统饮食文化通过食品产业创新持续出圈,兼具文化底蕴与时代特色的国产食品走向全国、迈向世界,彰显中国产业实力与文化魅力。
作为全国食品行业的社会组织,长期以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始终立足行业使命、坚守服务初心,搭建政企沟通桥梁、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引领行业自律规范、推动产业创新升级,在标准制定、技术赋能、品牌培育、市场规范、权益保障等方面履职尽责、主动作为,有效凝聚全行业发展合力,为我国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服务,得到行业企业、科研机构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政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负责人就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改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主要考虑?
答: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构筑了有效的法治屏障。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安全工作面临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
(一)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新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等文件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需要以法治手段保障贯彻落实。
(二)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中面临新问题。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压实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的审核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模式,明确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制度等。
(三)食品安全监管实践遇到新挑战。当前,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食品新业态蓬勃发展,但相关法律滞后,容易出现监管盲区;有的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将总部所在地以外的分支机构撤销,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异地执法难,消费者维权难;“小过重罚”案件社会反响较大。这些新挑战迫切需要完善法律的相关规定。
问:食品安全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压实主体责任。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设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规范委托生产行为,明确委托方、受托方资质条件。(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纳入海关监管范围。(三)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拓展至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实施备案管理。规范食品标签与商业宣传,严禁虚假误导。严格食品检验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
(四)强化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赋予监管部门物联网监控、视频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权限。
(五)完善法律责任体系。按违法类型分类设定差异化处罚幅度。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实施处罚。补全新增义务对应的处罚条款,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实施跨部门失信惩戒。
问:《征求意见稿》专设“学校食品安全”一节,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校园食品安全供餐体量巨大、用餐群体敏感、社会关注程度高,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校园餐”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2024年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统筹指导下,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连续部署开展“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超常规工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在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一方面,我们发现现行食品安全法对校园食品安全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仅靠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权威性不够、刚性约束不足,有必要通过进一步提升立法层级,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另一方面,在推动“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有必要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固化治理成果。
此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围绕压实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供餐模式选择、管理人员配备履职、严格食材采购验收、加强承包经营管理、落实陪餐要求等关键环节,专设了“学校食品安全”一节,目的就是巩固拓展“校园餐”整治成果,通过完善顶层设计筑牢校园食品安全法治保障基础。
问:在修订食品安全法时强调入网商户应当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请问是怎样的考虑?
答:近年来,我国网络餐饮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已成为餐饮消费核心增长极,“点个外卖”已成为居民日常消费方式。但与此同时,无合法经营资质的“幽灵外卖”、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现行政策法规对实施“明厨亮灶”仅为鼓励倡导,监管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必须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有力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的需要。通过实施“明厨亮灶”,要求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以透明、视频等方式,主动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使得消费者在点单时也能够看到后厨环境、人员操作等情况,消费者选择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依据更多,信息透明度逐步提升,可以较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消费需求。
二是有力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合规经营水平的需要。实施“明厨亮灶”,有助于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告别侥幸心理,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操作习惯,不断改善后厨环境卫生状况,促进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我约束、合规经营的意识。同时也有助于遏制外卖商户线上展示与线下环境不符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是有力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的需要。面对日均上亿单的海量交易和近千万级别的商户主体,传统监管方式难以快速高效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AI监管”,运用人工智能自动抓取后厨违规行为,可以有效减少人工巡查压力,精准发现隐蔽性风险。
问: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范围,实施备案管理有什么考虑?
答:婴幼儿辅助食品是供给6月龄至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作为特殊食品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辅助食品与婴幼儿配方食品具有共同的适用人群,作为婴幼儿的重要营养来源,应采用同样严格的监督管理模式对其加强监管,因此有必要将其明确纳入特殊食品范围。
鉴于婴幼儿辅助食品(如米粉、果泥、营养补充品)的设计初衷是作为母乳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补充,通常以谷物、豆类、果蔬等为基础原料,针对性地添加铁、锌、钙或维生素等几种关键营养素,配方组成相对简单,通过实施备案管理,可以较好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
问:《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的考虑是什么?
答:当前,网络销售食品、网络餐饮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已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方式,但平台跨区域运营带来的监管难题日益凸显。大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管理机构、运营团队普遍集中在注册地,在业务覆盖省份大多未设立固定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仅依靠区域负责人、业务人员兼职或者外包代理等方式履行实际运营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相关人员普遍缺少后台数据调取、商家处置、隐患整改等管理权限,难以支撑对入网商户的常态化食品安全管理和现场核查处置工作。
同时,平台线上商家体量大、迭代快,发生异地违规经营时,由于平台注册地与违法行为发生地分离,监管部门虽可依法查处入网商家,但对平台追责需经住所地管辖、跨省协查等程序,周期长、成本高,跨区域溯源管控难度大。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指出:“有的头部第三方网络平台将总部所在地以外的分支机构撤销,导致市场监管部门异地执法难,消费者维权难。”为打破跨区域监管执法壁垒,压实平台属地责任,本次修订增加了平台经营者在开展网络食品交易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的要求。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本次修法是对已有制度实践的固化和提升,推动平台完善属地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补齐责任短板,督促属地运营机构常态化开展入网商家资质审核、日常巡检、风险排查、隐患整改等工作,从源头防范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二是提升处置响应能力。在业务覆盖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可快速响应本地消费投诉,就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缩短风险处置链条,第一时间排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高效化解消费者食品安全诉求,提升平台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明确平台在开展业务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一个机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规范报告事项、统一数据调取要求,就近指导平台和入网商家规范经营,避免多头对接、重复报送,有利于促进平台合规健康发展。同时,也可打通跨区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堵点,对平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问: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征求意见稿》,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加快推动修订进程,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执法、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企业风采
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邯郸丛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固态酿酒、包装物流、工业旅游为一体的国家大型酿酒企业。下属营销公司、云南腾冲云台酒业、四川泸州蜀台酒庄、四川赤河左岸酒业、丛台大酒店、东太行晨曦酒店等控股公司。
二、发展历程
丛台酒业前身“贞元增烧坊”始创于1496年,是明清时期冀南久负盛名的白酒烧坊。公司正式建厂于1945年11月,是邯郸市第一批国有工业企业,1994年在原邯郸市酒厂基础上经股份制改造后组建而成。2010年6月,丛台酒业实施了退城进郊搬迁升级改造,将厂区搬到肥乡区。
丛台酒业新厂区建于2011年8月,占地面积500亩。现有在册职工1000余人,生产能力强劲,公司主导产品为丛台酒和贞元增酒系列,其中丛台酒于第三届、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就获得国家优质酒称号;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河北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河北第一名酒”盛誉;丛台酒业荣获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丛台酒苑景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河北省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河北省白酒产业领军品牌;“贞元增”酒传承百年老字号技艺生产,荣获“中国知名品牌”、“河北著名商标”、“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荣誉称号。丛台公司202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公司凭借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口碑,建立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多样化的产品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传统酿造工艺与现代科技的结合,保证了产品的独特性和高品质。产品成本控制严格,生产成本相对稳定。销量连年稳中有升,销售利润逐步提高。建立了稳定的销售网络和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产品销售市场涵盖京津冀豫地区。
丛台酒业高度重视科技研发,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方面的投入,拥有一支享受政府津贴的知名专家、高级工程师、国家和省级评酒委员以及众多营销策划人才组成的精干团队,并建有省级白酒研究所、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业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产品质量稳定提高,公司秉承“用户至上、真诚守信”的企业宗旨,不断追求卓越,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继续扩大市场份额。
丛台酒业为当地提供了数以千计的就业岗位,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成为推动当地酒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丛台酒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自身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忘初心,大力推进公益事业。企业先后在多个领域捐款超3亿元,用实际行动为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企业连续多年荣获“爱心企业”、“捐资助教功臣单位”、“河北慈善奖”等荣誉称号。
丛台酒业占据晋冀鲁豫四省交界中心城市的优势地位,是连通东北、西北、华北的交通枢纽和商品流通中转站、集散地,白酒潜在市场巨大,未来丛台酒业将继续坚持“质量为本,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立足河北,布局云南、四川,打造 “三香四品五基地” 战略支撑,使企业走向全国,力争在国内市场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神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境内,是一家集基地种植、科技研发、生产加工、市场营销于一体的综合性食品加工企业,拥有独立进出口经营权,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神栗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公司成立于2000年,2009年由宽城恒泰矿业集团投资3.6亿元进行异地扩建,于2010年底投产。公司现拥有标准化生产车间15000平方米,库房5000平方米,自动化生产线6条,各类冷库46座,存储能力3万吨,产品加工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目前,公司主要有板栗、山楂、蜂蜜、冻干食品等四大系列60余种产品。
公司以科技为先导、科研院所为依托,先后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河北省科技示范学院及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等科研单位合作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进行产品研发和科技攻关,建设了河北省板栗产业技术研究院。投资1500万元,建成了自己的研发中心,既承担了本企业所有原材料和产品的分析、化验、检验、检测、测试、计量、新产品研发等工作,为企业基地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被评定为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生产的板栗系列产品通过了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英国BRC认证、美国的FDA认证,同时还通过了美国、日本、欧盟、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等26项权威认证。先后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全国板栗绿色原材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宽城传统板栗栽培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目前,神栗食品已远销日本、泰国、美国、德国、加拿大、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各省市设立了销售网点,搭建了中国板栗交易网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神栗食品官方旗舰店,跻身河北省电子商务三十强。
为加强食品的源头管控,神栗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全县建设12个有机板栗标准化基地和3个有机山楂标准化基地,面积达10万亩;板栗绿色食品基地70万亩。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及中国农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林果专家对栗农进行培训,提高科学种植能力,提升板栗品质和产量。
在党的惠民政策指引下,在宽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充分依托宽城板栗的资源优势,依法成立了板栗合作总社,以乡(镇)、村为基础建立20个分社,与栗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有近3万户栗农成为合作社成员,在果树田间管理、技术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享受全方位优质服务,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
公司一直践行成立之初的“收购全县所有板栗、收购价高于周边地区、企业盈利返利于栗农”三个承诺,促进和保持板栗价格的稳定增长。在神栗公司的带动下,宽城板栗价格稳定增长,平均收购价格从十年前的每公斤8元涨到现在18元;全县板栗种植面积从十年前的56万亩增加到现在的80万亩,占全县有林面积的42%;带动宽城4万户、20万栗农年人均增收300元以上;累计向栗农让利、返利500多万元;通过推广树下散养家禽,培植栗蘑,种植中药材立体循环经济模式,每亩板栗林可增加收入4000-5000元左右,实现了树上增产,树下增收,产业循环,生态富民的理想愿景。每年农民来自板栗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左右,90%以上贫困人口从板栗产业中受益,真正把绿水青山变成了金山银山。
“讲诚信、做高端、创品牌”是公司长久发展壮大的理念和基石。神栗公司将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